2019年度中央遴选温馨提示(三)
时间:2019-01-04 15:59 作者:师出教育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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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考者需携带黑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2B铅笔和橡皮。

2.考生应提前熟悉考点考场情况,避免走错坐错考场(座位),耽误考试。因考点内车位有限,不对外提供停放机动车辆服务,请酌情选择交通工具出行。

3.开考后10分钟内,报考者应在规定位置,准确、完整填写(涂)个人信息,否则按零分处理。答题前,须仔细阅读报考者注意事项和作答须知,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不得做其他标记。不按规定作答,影响评卷结果的,后果自负。考试开考铃响后方能答题,否则,按违纪处理。

4.接到试卷后,先检查考试科目是否正确及试卷有无印刷问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页码序号不对、字迹模糊或答题卡有折皱、严重污损等问题,应及时举手向监考人员报告,否则后果自负。报考者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

5.在考试过程中,报考者须妥善保管好个人答题卡(或试卷),防止被他人抄袭。

6.考试结束铃响后,报考者应立即停止答题,将试卷、答题卡分别反面向上放在桌面上,在座位上等待监考人员收取。待监考人员收齐清点无误后,领取本人身份证件后离场。

7.报考者不得阻碍、拖延监考人员收取答题卡,严禁将本人或他人的答题卡、题本、草稿纸带出考场,严禁损坏、撕毁题本、答题卡,严禁抄录、复制、传播试题或与试题相关内容,否则按违法、违纪处理。

8.报考者须认真阅读有关规定,遵守考场规则,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对有作弊行为,无理取闹,威胁、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其他报考者的,将按有关规定处理。替考、电子作弊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周知内容,属考试组织机构履行的相关“经提醒”事宜。请各位报考者遵守相关规定,诚信考试并承担因违纪而受到的相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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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葛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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