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县公安局公开招录特(巡)警警务辅助人员体检、政审有关事项公告
时间:2020-04-25 10:03 作者:枞阳县公安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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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0年《枞阳县公安局公开招录特(巡)警警务辅助人员公告》规定,现将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参加体检、政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

(一)体检时间及人员

体检时间:2020年4月30日(星期四)。

体检对象:见下表。

序号

姓名

1

周恒

2

张康

3

唐池庆

4

徐伟

5

汪康

6

张鹏

7

成广

8

殷张平

9

钱涛涛

10

朱文浩

11

张锴

12

陆阿龙

13

钱宝俊

(二) 集中时间及地点:参加体检人员于体检当日上午7:40前到枞阳县公安局集中(地址:枞阳县枞阳镇金山大道东28号)。

(三)体检费用:自理(400元/人)。

(四)体检标准:根据《枞阳县公安局公开招录特(巡)警警务辅助人员公告》要求及《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卫生计生委 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五)注意事项

1、请参检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中,逾时不到,视为自动放弃。

2、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不熬夜,不饮酒,不做剧烈运动。

3、须空腹参加体检(采血、B超等检查项目)。

二、政审

(一)政审工作的组织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审环节,由县公安局统一组织。

(二)政审内容

政审工作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政审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政审对象提供材料:

1、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2、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3、(1)无工作经历的人员

居住地村或社居委出具个人表现证明,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2)有工作经历的人员

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和现实表现鉴定材料,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4、已婚考生提供政府计生部门出具的有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证明。

对体检、政审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按合成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替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枞阳县公安局

2020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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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孙宇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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