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教师招考网相关[公职招考] 信息“阜阳市颍泉区首批退役士兵专项岗位选岗方案”由阜阳市颍泉区发布 ,更多阜阳市颍泉区,首批退役士兵,专项岗位选岗信息,请多关注微信好友:18110934621。
为进一步做好退役士兵就业服务保障工作,为广大退役士兵提供高质量就业机会,助推我区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时代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皖发〔2018〕2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颍泉区退役士兵专项岗位选岗方案》,具体事宜如下:
一、选岗对象
户籍在我区的且符合颍泉区政府安置条件的退役士兵、安置后下岗失业或自谋职业的就业困难退役士兵。
二、岗位条件
(一)选用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3、自愿从事专项岗位,并能自觉遵守工作纪律,服从用人单位管理;
4、一般年龄不得超过50周岁(截止到2019年4月30日);对越参战人员不得超过60周岁(截止到2019年4月30日)。
(二)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作为选用对象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涉嫌违法犯罪正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被原安置单位开除的人员;
3、已办理退休(病退)手续或目前已在区政府公益岗位等财政供给岗位工作人员;
4、法律规定不得报名的其它情形人员。
三、岗位设置
坚持面向基层一线原则,我区先期设置退役军人扶持就业岗位80个,专项岗位分别为:
(一)镇、街道、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人员岗位47个(其中:中市街道3个,所属社区10个;其他镇、街道、园区各2个,所属村(社区)20个);
(二)镇、街道、园区社区矫正协管员8个;
(三)镇、街道、园区社戒社康工作人员25个(中市街道5人;周棚街道、宁老庄镇、伍明镇、闻集镇各4人;园区各2人)。
四、选岗程序
选岗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从哪里来,回哪里去”的原则,统筹兼顾,积极稳妥地进行。
(一)报名(2019年5月22日至2019年5月27日)
1、报名地点:户籍所在镇、街道、园区。
2、报名所需证件及材料
报名时须填写《颍泉区退役军人扶持就业专项岗位报名表》(表中“诚信承诺”栏必须由本人填写、签名)。
3、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红底小二寸照片3张(照片背面写上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二)资格认定(2019年5月28日至2019年6月4日)
1、初审。各镇 街道按照选岗范围和岗位条件对报名者提供的证件材料进行初审,完成初审后,将相关材料和初审意见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复审。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会同区公安分局、人社局等部门对报名人员提供的证件材料进行复核认定。
(三)公示选岗人员名单(2019年6月5日至2019年6月13日)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将选岗资格认定名单和选岗顺序原则在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岗,视为选岗人员。
(四)选岗时间及地点(2019年6月15日至2019年6月16日)
选岗人员到区委党校进行现场集中选岗,并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现场公示。
选岗顺序:
1、参战参试军人为第一选岗顺序;
2、三期以上(含三期)志愿兵(士官)为第二选岗顺序;
3、其他退役军人为第三选岗顺序;
4、每个顺序均按照立功——军龄——入伍时间——年龄先后顺序进行选岗;在部队受到立功奖励的按一、二、三等功顺序选岗;其次按军龄和入伍时间进行选岗,军龄长者优先;军龄相同以入伍时间早者优先;入伍时间相同的,以出生年月日早者优先。
选岗后,发现弄虚作假不符合选岗条件,一经查实即取消上岗资格,公开曝光并列入失信人员名单。
(五)上岗(2019年 7月1日起)
对选岗人员统一组织培训,加强纪律和职业教育,培训结束后,由用人单位与上岗对象签订劳动合同。
五、工资待遇和经费保障
每人每月工资标准为基本工资2300元+绩效工资300元+军龄×30元∕月,并办理五险一金(单位负担部分)(以后适时适当调整)。退役士兵专项岗位所需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由区财政局拨付用人单位进行发放。
六、人员管理
按照“政府开发、属地负责、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由各用人单位对专项岗位上岗人员进行日常考勤管理和考核。对不能按照要求履职尽责、正常在岗在位的,视情予以批评教育,直至停发工资、停缴五险、解聘,并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人社局备案。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19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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